鉴于当前疫情多地频发、形势复杂严峻。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当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近期非必要不来(返)淮。确需来(返)淮的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(村)报备,入淮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实行“抗原+核酸”双检测。特别是在上海、吉林、福建泉州等疫情严重、外溢风险高的地区人员,近期暂不来(返)淮,确需来(返)淮的,将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+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,集中隔离费用自理。对近14天内特别是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人员开展排查,按照“填平补齐”原则,严格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。
二、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加强职工健康状况排查,建立严格的职工健康监测制度,对有发热、咳嗽、干呕、腹泻等异常症状的,立即督促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对近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人员,要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,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、隔离管控、健康监测等工作。
三、从严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,全市范围内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、培训、竞赛、考试(学校组织的校内考试除外)、促销等聚集性活动。餐饮单位不得承办3桌以上的聚餐。倡导“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。
四、学校、养老机构、福利院、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。商超、农贸市场、宾馆、酒店、餐馆等重点场所,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“测温+健康码+行程码+戴口罩”措施,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风险人员,落实不到位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。
五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,加强发热、干咳、腹泻等相关症状就诊患者旅居史询问,发现异常及时报告。所有药店暂停销售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等“四类药品”。如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的病人,请直接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四方责任,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,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指令,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,依法依规追责问责。
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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